所谓“来图定制”侵犯著作权吗?
by: 拾贝 2017-06-26
随着粉丝经济的发展,出了一些官方出品的“周边商品”之外,还衍生出了许多“粉丝自制”和电商中十分流行的“来图定制”。而这两种非官方商品会不会有侵犯著作权的问题存在呢?
所谓“来图订制”的模式就是有一些商家会接一些业务,通过客户发给他们图片,然后提供印刷服务,客户可以选择各种用来印刷的原件,例如马克杯、抱枕、海报、手机壳等等。
这样看似类似“diy”的模式是否涉及侵权呢?其实也很难界定,然而在一般的来图定制模式进行过程中,还有另一种模式,就是商家有自带的“图库”而这些图库内的图片我们就不从考证其版权来源,经询客服,都会获得网络图片或者是以前积累的客户定制图片。
这样的所谓“定制”业务显然是侵犯图片原作者的著作权的。
上面这两家店甚至直接在广告中打出了“想定制没图?上网搜”和“内有图库”的标语吸引客户,但是我们可以看出图中被用来举例的图片明显不是“开放版权”的作品,而堂而皇之的用这类图片打着“定制”的旗号进行买卖,显然是毫无著作权意识。
此类店铺在电商平台上数量庞大并且业销售量也不少,就是瞄准了当下年轻人追求个性,喜欢独一无二的东西的特性。小编在调查中也发现不少被盗图的作者在于店铺客服沟通中碰壁,仅仅是要求商家将无授权画作下架处理,并且通过画作发布在微博生的时间证明自己是原作者,却得到店家的拒绝。而原作者大部分选择了在微博将该店铺曝光的手段来“维权”,还是由于此类著作权侵权案件涉及金额小,模式也简单,作者们都认为是不值得的,还不如在微博曝光影响力大。这也是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个缺陷。
因此,登记版权和保存先在创作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,拾贝平台瞄准了这一侵权模式,立足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首次将电子证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,推出了结合时间戳+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存证业务,通过DIY快速存证证明原创者先在创作权利,同时可以对侵权商品网页进行取证,从而解决维权取证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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